房地产新项目和老项目交税(房地产新老项目进项税额抵扣)
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房地产老项目简易计税方法是什么
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销售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当期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1+11%)(一)简易计税法(仅适用老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答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用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的项目有:销售不动产。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不含税收入的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简易计税项目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转让土地使用权 - 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减去原价后以余额为销售额,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
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预缴增值税税率
1、%。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预缴增值税税率为3%,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缴纳增值税。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的老项目,一般计税法下预缴3%,而简易计税法则采用5%的税率。对于动产的预缴税,企业需将其向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然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新项目的具体计税预缴细节尚不明晰。
3、老项目增值税主要有预收房款缴纳营业税、预售房款预交增值税和销售的增值税。(1)预收房款的处理。规定时间以前收取的,按规定应计算缴纳营业税,需要开具发票的,原则上在2016年12月末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在年底前由于不具备条件不能开具发票的,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
4、未在项目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以当期销售额和11%的适用税率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房地产老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税款。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应收款。
...一般征税和简易征收过渡性政策的“房地产老项目”如何具体定义?_百度...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2、【答案】:房地产开发企业营改增后有两种计税方法,对于符合“房地产老项目”定义的自建项目可以由企业自行选择一般征税方法或用简易征收方法,如果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则按照5%征收率,如果选择一般计税的办法,企业可以按照抵减土地价款后的差额部分按11%征税,另外,在收到预收款时须先按3%预缴。
3、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征收计税方法计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
4、一般纳税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一般计税方法,增值税税率9%;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激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简易计税,增值税征收率5%。
5、是的,老项目基本上就是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方式缴纳税款,不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应交增值税按5%征收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