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为业主服务还是为开发商服务?

1、作为一个物业公司来说主要是把服务搞好,以业主的利益为主,既然开发商和业主委员会选择了你家物业你就要为业主考虑多方面。让业主感觉用你家的物业可以放心、安心。让大家感觉到这是一个大家庭。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服务了,如果你的服务态度恶虐的话,哪个业户会满意。其次就是质量了,尽快的处理业主的投诉和建议。

2、其实,开发商将房屋卖给业主后,房屋产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开发商,不管是开发商所成立的物业公司还是其他物业公司,都不承担应由开发商分包的建设方、施工方承担的责任。

3、房地产开发商是从事商品房建设并予出售获取利润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销售房屋的质量负有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在业主大会成立以后,不再对所开发物业的管理承担责任,只作为未售出物业的业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4、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物业费不住可以打折吗

1、不可以。民法典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因此不能因为长期不居住的房子就减免物业费。房子不住物业费减免的规定:房屋不住不可以免除物业费。因为已经接房了,住不住是业主的选择,但是物业公司对公共部位的安防、保洁还是起到了作用的,所以不能免。

2、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以下情况可以减免物业费:还未交房,物业费由开发商缴纳物业费从交房拿到钥匙的那天算起,一般是先预交半年或一年。

3、物业费没住人收费标准: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物业,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告知,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向物业公司申请物业费打折低于规定标准的15%到30%;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4、法律主观:买了新房未入住物业费可以申请打折,具体以双方约定为准。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入住的,可以申请按规定标准的70%打折;业主所居住小区内有未完工建筑的,可以申请按照低于规定标准的15%~30%打折;未计入产权面积的附属房屋,不得收取公共服务费。

小区物业用房配置标准规定是什么

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建筑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米配置。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总建筑面积二十五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配置;总建筑面积超过二十五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千分之一的标准配置。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的标准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三万平方米以下的物业项目,物业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一百二十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应当是地面以上具备水、电、采光、通风等基本设施的房屋。

物业用房的配置标准和要求还需要考虑到设施设备方面的需求。对于居住用房来说,必须配备基本的家具、电器等设备,比如床、沙发、电视、冰箱等。办公用房需要配备工作桌、文件柜、电脑等设备。商业用房则需要根据不同行业的需求进行具体配置,比如商场需要有购物车、展示架等设备。

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资质吗

1、物业费收费标准是根据物业资质吗 物业费收费标准并不完全是根据物业资质来确定的。物业费的收费标准通常由物业公司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并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物业资质可以作为参考因素之一,但并不是唯一的决定因素。

2、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资质无直接关系 一方面,按照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等级分为三级。各级别之间的主要区别在于注册资本、物业管理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力量、管业总量、经营管理业绩等方面。

3、长春市的物业费收费标准是要根据物业公司的资质确定的,物业公司的资质较高的收费标准也高,比如一级资质,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一元到5元不等,5级资质的收费标准是每平方米0.3元,而且,各小区的等级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

4、只有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才能按五星级服务收费。这条规定,严重制约了当地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二级、三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按此规定,最多能够收取1元/月.平方米的物业费(高层),按照现在物价水平,很难运作下去。

5、根据查询华律网显示,根据住建部《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一级资质物业可以提供三级服务,按三级收费标准实施收费;三级资质服务可以提供一级物业,按一级收费标准实施收费。因此,物业三级资质可以提供二级物业服务,按二级收费标准实施收费。

6、按照物业管理单位的资质、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标准,共分为五级,收费金额从高到低为0.08-0.04元/平方米·月,同时可以根据具体的小区条件上下浮动20%。

懂法律的,谁告诉我《物权法》中关于物业费的规定?

关于预交物业费要看你们的《物业服务合同》是怎么约定的,一般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开发商与物业公司签的。

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费是从业主确定收房之日起收取。而收房之日的确定又存在着因业主的原因延时收房和因物业或开发商的原因延时收房的情形。

物业费包括公共设施维护费、绿化养护费和清洁卫生费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服务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费标准根据服务等级和小区规模等因素确定,高档住宅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可能更高。

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物业费的,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相关规定,由业主(商铺产权人)缴纳物业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