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30前签订的合同,但开工日期是9月份,该用什么税率?

1、合同是什么时候签订不重要,重要的是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老项目、房地产老项目,可选择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建筑业3%的“征收率”,房地产适用5%的“征收率”。合同注明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及以后,建筑业、房地产,均适用11%的税率。

2、营改增后销售房屋发票税率是11%。纳税人销售2016年5月1日前取得的房屋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老项目,征收率为5%。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什么叫老项目?如果施工许可证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或者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都可以被认定为老项目,适用3%征收率。 当然,随着时间的推移,符合这个条件的建安施工项目是越来越少的。

5、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试点前开工,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

老项目和新项目的界定

老项目和新项目的界定如下:启动时间:老项目指已经启动并运行了一段时间的项目,一般来说,启动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项目可以被视为老项目;运行时间:老项目指已经运行了一段时间,并且已经完成了主要的任务或目标的项目。

老新项目和最新项目的定义:第一个规范是以工程项目施工证为规范的。第二个规范是以合同书为标准。国税总局针对经营者获得的房产,其“获得”_间怎样区划_有确立,在质检总局确立前,暂按下列标准掌握:以立即选购、接受捐赠、接纳项目投资入股投资或抵账方法获得,以房权证属变动的当日为获得的时间。

如果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则该项目属于老项目。否则,该项目就属于新项目。一,按照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在建筑业中,老项目主要是指相对于新项目和当前行业标准而言,较早开展且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具有一定规模或历史的建设工程。这些项目往往具有一定的历史背景,且多数已经完成了大部分的施工环节,进入到了后期阶段。

...一般征税和简易征收过渡性政策的“房地产老项目”如何具体定义?_百度...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财税〔2016〕68号)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或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3%,增值税不存在开普通发票就按照普通计算,开专用发票就存在专用计算办法或者说开专票就要多交税。也就是题主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还是开普票,增值税方面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税。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不存在给对方开专票,自己就可以抵扣专票的说法。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