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性房地产税法(投资性房地产税法折旧年限)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如何处理
可按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确认的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再计提折旧,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将折旧额税前抵扣,因此在市价上涨时将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而在市价下跌时会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这两项差异将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会影响所得税费用增加或减少,导致净利润的增减变化。对利润分配和股东价值的影响。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用于“投资性”的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由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应当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报表反应的也是公允价值,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两者之间差异不就出来了所以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模式由成本模式改为公允价值模式,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需要把变更时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留存收益。
在税法中不承认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税法只承认账面价值,所以当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价值的时候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而会计上转换成公允模式以后就不计提折旧了,二税法中还要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所以就会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
借:投资性房地产 4500 累计折旧1500 贷:固定资产5500 资本公积500 确认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借:资本公积 125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 我就改了两个字,将“递延所得税费用”改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你做的是正确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减免税额,减免税额最高可达50%。减免税种 根据《增值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减免税种,减免税种最高可达50%。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是指企业在收入发生之前,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增值税法》的规定,按照税率和税款计算方法,按期预缴所得税的行为。
投资性房地产由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递延所得税如下: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用于自用或销售目的的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首先,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会导致税收后果。
你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的有关规定,题中:关于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问题。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用于“投资性”的房地产,属于固定资产,应当按照税法的有关规定按期计提折旧。由此,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计量方法与税法规定不同,应当确认计量递延所得税。
投资性房地产税法上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也就是按成本法作为计税基础...
1、投资性房地产税法上按历史成本作为计税基础,后续计算折旧的方法也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来进行。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以成本法进行的,折旧方法是企业自主选择的,在不考虑减值的情况下,当企业采用的折旧方法、年限等与税法的规定一致时,那这时会计上的账面价值与税法上的计税基础在理论金额上是一致的。
2、税法按照历史成本计量只认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在税法中不认其公允价值,成本法下,计税会计没有差异,但是转了公允价值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是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报表反应的也是公允价值,计税基础还是按照成本模式的,两者之间差异不就出来了所以会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3、投资性房地产的计税基础也是按照历史成本法计量,发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或者是转换时候确认的资本公积或者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都是形成的税法的差异,因为税法上不确认为当期的收入或者损失。企业只有在有确凿证据表明其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时,才能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4、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相同。
求助,投资性房地产所得税问题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税款减免减免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减免税额,减免税额最高可达50%。减免税种根据《增值税法》规定,企业可以申请减免税种,减免税种最高可达50%。
当时回答的是企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在会计处理中不计提折旧,没有确认折旧年限,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特殊条件不相符,因此不得计算折旧从税前扣除。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用于获得租金或资本增值,而非用于自用或销售目的的房地产。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当投资性房地产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时,需要确认递延所得税。首先,成本模式与公允价值模式之间的转换会导致税收后果。
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5]153号文明确,专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外商投资企业,不属于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待遇。也即外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所得,应按33%的税率征收所得税,不能享受生产性企业优惠税率和“二免三减半”等税收优惠政策。
产生了暂时性差异。注意固定资产计税基础的改变,母公司个别报表作为损益处理,但是在合并报表层面,属于固定资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时,其公允价值大于其账面价值,贷方差额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合并报表应调整为其他综合收益,这是一个坑点,其次还要对所得税影响进行确认。